「105 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要點」及相關表件資料各 1 份。
說明:
一、紙本彩色版「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」需待屏東縣政府印製完成 並送至本府教育處後,再通知各校依所需份數至本府教育處領取。
二、本縣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積分審查之時間地點,待確定後另函通知。
三、 本案本縣國中業務承辦人:許勝豐(電話: 3620123*560);國小業務承辦人:陳月華(電話: 3620123*501 )幼兒園業務承辦人:凌瑜文(電話: 3620123*411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