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縣為減緩本縣 COVID-19 居家隔離學生內心的壓力與不安,於 111 年 5 月 26 日起請縣內各級學校之導師每天進行居家隔離學生課業關懷,並由本縣主責專兼輔教師主動提供居家隔離學生關懷服務辦理關懷 COVID-19「居家隔離」學生作業。
二、依據 111 年 10 月 24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布:將於 111 年 11 月 7 日起,同住接觸者不論是否接種過三劑疫苗,不再需要居家隔離。依上述宣布事項,本縣亦將於 111 年 11 月 7 日起停止由學校導師及主責專兼輔教師之居家隔離學生關懷服務。
三、確診個案關懷部分,仍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做成書面紀錄,後續請各校納入學生復學後原學校一二級輔導個案追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