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朴子市大鄉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2 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第 3 次甄選簡章
一、甄選類別及名額:
(一)育嬰留職停薪長期代理教師 1 名
另備取若干名。
二、應考人員資格:
(一)基本條件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需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)。
2.已服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(限男性報考者)。
3.無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、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23 條第 1 項各款、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12 條各款、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暨第 33 條之情事者。
(二)報考資格:
代理教師:具有幼兒(稚)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。
三、報名及甄選時間:
報名日期:112年 8 月 7 日(星期一),上午 8 點 30 至上午 9 點 30 分。
甄選日期:112年 8 月 7 日(星期一),上午 10 點起
四、其餘內容請詳閱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