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|
一、 | 研習目的:為提升本縣公教同仁及民眾生活法律常識,藉由前法官從家庭問題導入進行案例解析,與家事事件法進行延伸連結,增進日常生活上常見的法律常識,保障自身權益,並且增強公教同仁業務知能,爰辦理本研習。 |
二、 | 研習時間: 113 年 1 月 30 日(星期二) 09 : 30-16 : 40 |
三、 | 研習地點:嘉義縣人力發展所 2 樓大禮堂 |
四、 | 講師:鄭麗燕【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,世新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】 |
五、 | 講課主題:從家庭問題談家事事件法 |
六、 | 研習對象:公教人員及民眾,約計 300 名。 |
七、 | 報名方式: |
(一) | 薦送報名: |
1、 | 請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「薦送名額分配表」至本所「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」辦理薦送報名。 |
2、 | 薦送後台網址: https://www.chrdc.gov.tw/df_sys/df_login/login-1.asp |
3、 | 為期訓練資源公平共享,請避免固定人員重複參訓,務使每人均有參訓機會,至已薦送人員因故無法參加者,請薦送單位務必派員遞補。 |
(二) | 自由報名: |
1、 | 請至本所網站「學員服務-班期報名」項下線上報名(請先註冊為會員)。 |
2、 | 自由報名網址: https://www.chrdc.gov.tw/apply/index.asp?Parser=99,5,31 |
3、 | 本次開放 google 表單報名,報名網址 https://forms.gle/9CdeBny8zuWa7uzt5 |
八、 | 報名期限: |
(一) | 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 月 25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。 |
(二) | 本所得視報名狀況調整報名截止期限,敬請欲報從速。 |
九、 | 錄取名單: |
(一) | 報名截止後公告於本所網站「學員服務-班期報名」項下,點按「報名/招收人數」項下名單,即可得知;或於「會員登入」輸入帳號及密碼後,點按「查看個人報名」,查詢個人是否錄取。 |
(二) | 本所另寄發上課通知至錄取學員之信箱(請先行檢視本所網站會員相關資料,如有錯誤請修正)。 |
十、 | 研習時數:請准依「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」及「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訓練進修實施計畫」相關規定,核發全程參加 之公教人員 7 小時研習時數。 |
十一、 | 參加研習學員請惠予准允公假登記。 |
十二、 | 檢送「實施計畫」「講師簡介」及「薦送名額分配表」各 1 份。 |